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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原产地原则-第二十五条
一、在下列情况下,进口缔约方海关可以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一)货物不符合本章规定;或者(二)货物的进口商、出口商或生产商未遵守本章关于获得优惠关税待遇的规定。二、在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时,进口方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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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原产地原则-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核查 一、为确定一缔约方从另一缔约方进口的货物是否具备本章规定的原产资格,进口缔约方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开展核查程序:(一)书面要求进口商提供补充信息;(二)书面要求出口商或生产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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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原产地原则-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进口后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一、在遵循各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每一缔约方应当规定,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进口后,进口商可以在该缔约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申请退还该货物因未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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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原产地原则-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一、根据本协定,进口缔约方应当基于原产地证明对原产货物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二、除本章另有规定外, 进口缔约方应当规定,为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口商应当:(一)在报关单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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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原产地原则-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经核准出口商 一、每一缔约方应当依照其国内法律法规向在本协定项下出口货物的出口商授予经核准出口商的资格。申请上述资格的出口商应当以书面或电子方式申请,并且满足出口缔约方主管部门核实相关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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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原产地原则-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第三方发票 在满足本章要求的前提下,进口缔约方不得仅因发票不由货物的出口商或生产商开具,而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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