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9016-8251

钱伯斯2023全球法律指南——中国仲裁领域年度概览2023-03-23 17:42:12

钱伯斯2023全球法律指南——中国仲裁领域年度概览

发布日期:2023-03-23

一、2022年中国仲裁概览:开放、突破、统一、求新

2022年,中国仲裁继续明确对外开放的发展方向,逐渐与国际仲裁机制接轨,对内统一仲裁司法监督审查标准,并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仲裁程序效率。

二、明确发展涉外仲裁方向:鼓励涉外仲裁以及涉外案件不断增加

从中国境内各大仲裁机构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可以明显看出,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贸仲”)、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国仲”)、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国仲”)等主要仲裁机构所受理的案件在当事人、仲裁语言、法律适用、仲裁规则适用中的涉外因素相比2021年均有提升,涉外仲裁案件数量或争议标的也均有大幅提升。中国贸仲于2022年也出台了《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指引》,相信在未来几年中国仲裁机构受理的涉外案件数量将进一步增加。

三、与国际仲裁日趋接轨:在临时仲裁和第三方资助问题的新突破

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91条明确了具有涉外因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专设仲裁庭进行临时仲裁。2022年3月18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发布《中国海商法协会临时仲裁规则》,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同步配套制定并发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临时仲裁服务规则》,2023年初,海仲支持服务了适用该规则的国内临时仲裁第一案,实现了零的突破。

2022年,国际仲裁另一热点问题“第三方资助”也在国内有所突破。无锡中院和北京四中院分别驳回了某仲裁案的被申请人(由中国贸仲作出的涉外裁决)以第三方资助为由而提起的不予执行和撤销裁决之诉,法院主要观点为:(1)第三方资助当事人仲裁不涉及禁止性规定;(2)当事人主动披露保障了仲裁庭和各方的知情权;(3)仲裁员与第三方资助机构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应以仲裁员知悉或应当知悉为前提,并判断仲裁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是否存在合理怀疑;(4)第三方资助不违反仲裁保密规则。中国法院首次对第三方资助问题进行全面阐述,观点与国际仲裁中的实践基本一致,促进了第三方资助在中国仲裁程序中的运用与发展。

四、优化仲裁监督司法环境:仲裁司法审查标准的统一

2021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发布后,国内多地法院于2022年陆续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报告”或“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以统一仲裁司法审查裁判标准。同时,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对“非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报核问题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如果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或不予执行内地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核。仲裁司法审查标准的统一让中国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不断完善,中国仲裁的司法监督审查环境更具有确定性。

另外,继2019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出台后,2022年2月《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也经签署,并于2022年3月25日实施,至此内地与澳门之间实现了仲裁保全的司法协助。

五、紧跟时代发展:信息技术在中国仲裁的应用

通过总结在新冠疫情期间案件管理的经验,中国多家仲裁机构对仲裁规则进行了修正和创新,如北仲新版规则明确网上开庭方式与电子送达的效力,上海仲裁委员会(“上仲”)将绿色仲裁与智慧仲裁写入仲裁规则,部分仲裁机构还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5G等新技术解决证据固定、质证等难题。中国仲裁程序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的提高,为未来更灵活、高效的仲裁程序提供了坚实基础。

来源:环球律师事务所。该文章首次发表在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2023全球法律指南中。环球律师事务所受邀独家撰写中国仲裁(Arbitration)领域的专业文章。

作者:

  • 牛磊,niulei@glo.com.cn,主要业务领域为争议解决、知识产权、合规风控、债务重组与公司清算/破产、海商海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萧剀,kylexiao@glo.com.cn,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公司领域的高端复杂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

  • 陈昊文,daisychen@glo.com.cn,主要业务领域为跨境商事仲裁与诉讼。

免责:本文及其内容并不代表环球律师事务所对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同时我们并不保证将会在载明日期之后继续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我们不建议读者仅仅依赖于本文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进行任何决策,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果您需要法律意见或其他专家意见,我们建议您向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寻求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