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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第十四条
2022-04-02 16:07:26
第十四条 对特定货物的待遇
缔约方和签署国应当应一缔约方的请求,就本章规定的
特定货物的待遇进行磋商,并在三年内完成磋商。本章规定
特定货物的待遇须经所有缔约方和签署国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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